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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医院岗前培训制度

时间:18-03-16 来源/作者:

(一)按照卫生部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(试行)》和二级医院评审标准,医院对新职工实行上岗前培训制度,经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。

(二)医院每年组织新职工集中上岗前培训一次,由人事科和医务科组织,相关职能科室配合进行。

(三)集中岗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天。

(四)岗前教育主要内容:

1.医院历史及医院发展情况介绍;

2.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;

3.医疗质量核心制度、临床诊疗操作规范培训;

4.医院工作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教育;

5.院内感染控制、传染病防治、工作人员自身防护教育;

6.计划生育政策宣传;

7.优质服务理念培训;

8.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、医学继续教育制度介绍;

9.人事管理、薪酬福利、假期制度、职称晋升制度介绍;

10.安全生产、消防知识培训,普法知识学习。

(五)岗前培训结束后由院方组织考核,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。

(六)未参加集中培训的新上岗职工,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。

(七)岗前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。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,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,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,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。